重庆零容忍严查七方面环境违法行为
来源:重庆日报    作者:    时间:2017-10-17 10:28    浏览:1418次

  10月15日,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,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稳定,即日起至12月底,重庆将集中组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“零容忍、出重拳”专项行动,严查七方面环境违法行为。

 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,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,严肃问责一批环保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,从严审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,深度曝光一批生态环保负面典型,全面压实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,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,加快推动中央巡视“回头看”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、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的生态环保问题,全面整改到位,强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,持续改善环境质量,扎实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
  此次专项行动,将严查七个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:严查扬尘污染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、黄标车、臭氧污染、露天焚烧垃圾枯草和烧结砖瓦企业等大气违法行为;严查水环境违法行为,以化工企业和环境风险源等为监管重点,加大对沿江沿河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严厉查处不符合规划、产能、风险防范要求及未达标排放的企业;严查土壤环境违法行为,全面整顿电子废物、废轮胎、废塑料、废旧衣服、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,查处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;严查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,严格落实《自然保护区条例》,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采矿、采砂行为以及非法工矿企业,强力整治旅游地产开发、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发建设活动;严查噪声环境违法行为,集中力量整治社会生活噪声、交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、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、工业企业噪声等;严查环评领域违法行为,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、批建不符、无证排污、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;严查环境安全管理领域违法行为,严厉查处环境安全责任不落实、制度不健全、防控不到位、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。

  此外,此次专项行动将加大舆论监督力度,整合广播电视、网络、报刊等新闻媒体资源,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,曝光负面典型,强化公众监督;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鼓励符合法律规定的环保社会组织对污染环境、侵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,支持公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,参与环境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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